1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
2、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
3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、拒捕、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、被袭击或被谋杀
4、被保险人因妊娠(含宫外孕)、流产(含人工流产)、分娩(含剖宫产)导致的伤害
5、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未遵医嘱,私自使用、涂用、注射药物造成的伤害
6、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、整容、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伤害
7、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,醉酒或受管制药物的影响
8、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、中暑;猝死
9、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
10、任何生物、化学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伤、污染或辐射
11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武装叛乱或暴乱、恐怖袭击
12、除另有约定外,被保险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(含 2 米)导致的意外事故
13、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、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、服刑、在逃期间
14、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(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《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(ICD-10)》为准)期间;
15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、各种车辆表演、车辆竞赛或练习期间
16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
17、被保险人患艾滋病(AIDS)或感染艾滋病病毒(HIV)期间
亮点